该对象入矫初期,思想包袱沉重,内心存在较大心理压力,对今后的生活感到迷茫,自我认同感较低。司法所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规定,秉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工作方针,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,落实“一人一策”个性化矫正方案。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,实时掌握思想动态,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,耐心开展心理疏导,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,放下思想包袱,树立面对生活的信心。
在矫正全过程中,工作人员既严守监管底线,又给予人文关怀,积极帮助其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难题。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,该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态度明显转变,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,顺利按期解除矫正,回归正常家庭与社会生活。
一面锦旗,既是群众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可,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。下一步,南关区司法局将带领司法所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,帮助更多特殊对象顺利融入社会。
初审:刘海波
复审:王鑫
终审:韩松



